县域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县域快报 >> 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 00:00    作者:    点击:[]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2月1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如何在新常态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的“双重挤压”下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重大考验。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我国农业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

《意见》内容共分5大部分,具体内容概要如下: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意见》要求,2015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新华网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2月2日)

上一条:国务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下一条:青岛蓝色硅谷发展规划获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