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青岛等62个城市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日前,青岛市出台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将以同城同待遇为导向,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5项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青岛市现有常住人口896万人,城镇常住人口60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2.3%。该市拟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
今年1月,青岛市发布《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积分满100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可在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为了提高外来人口享受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青岛将建立居住证与教育、医疗、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制度,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国家发改委表示,希望青岛等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原标题:青岛启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2015年2月28日)